法律知识通知合肥市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doc

投稿: 逍遥行 更新: 2021-08-05 浏览: 3次
侵权违规举报

内容介绍

法律知识通知合肥市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 ,法律知识通知合肥市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
欢迎下载!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 保持监测网络,对全省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 省人民政府定期将监测、预报情况予以公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执法   【法规名称】合肥市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通知   【颁布部门】合肥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合教[2010]199号   【颁布时间】2010-09-02   【实施时间】2010-09-02   【效力属性】有效   【正  文】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高校附中:   为深入贯彻消防法,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精神和安徽省地方标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现就全市各学校、幼儿园实施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四个能力"建设要求   根据消防法规定,学校的教学楼、馆、食堂、集体宿舍和幼儿园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幼儿园建设好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意义重大。
根据市"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各学校、幼儿园要主动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联系,咨询本校(园)"四个能力"建设的达标期限。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分解任务,加紧建设,确保按期达到"四个能力"建设要求,争取早日通过验收。
验收合格后,要继续保持"四个能力",每年接受考核验收。
  
二、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中,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切实预防火灾事故。
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和考评指标体系。
在加强日常监管基础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还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主动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联系,索取消防机构在学校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信息,督促学校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源头控制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民办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立许可过程中,要依法采纳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校舍(园舍)和相关办学场地消防安全的审核意见,从源头上确保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安徽省地方标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行为,提高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特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小学、中学、、职业教育学校及各类专业培训学校。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第三条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40.5KB
上传作者
逍遥行
文件类型
.doc

健康绿色上网,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