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常务会议材料).doc

投稿: 张宁 更新: 2021-08-04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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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常务会议材料) ,消防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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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人民政府 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 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瓦管委(洪雅林场),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消防法》的贯彻实施,推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创新,前移火灾预防关口,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从2010年至2012年,在全县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县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
  

二、工作任务和组织实施   (一)工作任务   

1、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组织领导责任、监管责任、设施建设责任和检查考评责任。
  

3、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进一步夯实农村和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群防群治工作基础和队伍建设基础。
  

4、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和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二)工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赵明刚任组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伍秋军、县公安局副局长谢平任副组长,县综治办、县发展改革委、县经委、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人防办、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洪雅县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2、广泛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一是制定"四个能力"建设标准。
二是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宣贯培训。
三是强化"四个能力"建设督导检查。
四是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达标验收。
  

3、推进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各级、各部门在消防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
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本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互通消防监管信息。
二是实施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考评问责。
各级、各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县政府将与各级各部门签定目标责任,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列入政务督查主要内容,定期实施检查考评。
  

4、大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
一是健全农村、社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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