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奈曼旗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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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奈曼旗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总结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201036 奈曼旗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为切实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火灾事故的发生。
根据《奈曼旗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旗公安局、消防大队、安监局于2010年7月13日至7月15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行动。
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有效整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使消防设施功能完善、运行正常、管理规范,配足配齐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并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打牢社会单位火灾防控基础。
二、检查小组 组长:孟和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殿佐消防大队教导员 李堂华旗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由旗消防大队、安监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消防大队。
三、专项治理范围 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重点是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
建筑消防设施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四、检查情况 在检查的过程中,联合检查组对全旗10家在建工程和38栋设有消防设施的建筑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在检查的过程中联合检查组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各项内容:
1、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
2、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1)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2)建筑消防设施的电源开关、管道阀门是否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开、关标识是否明显;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是否采取了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5)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正常运行。
3、建筑物的产权单位或受其委托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同一建筑物有两个以上产权、使用单位的,是否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责任并对建筑消防设施实行统一管理。
4、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双人24小时值班,值班操作人员是否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或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是否具有消防设施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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