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冬防实施方案.doc
内容介绍
2011年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冬防实施方案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2011至2012年度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市"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有效开展,切实做好首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重要季节、重要节日、重要活动消防安全,按照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北京市2011至2012年度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结合消防局监管的市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提高认识,扎实贯彻,全力维护首都消防形势的稳定。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消防条例》,进一步深化"防火墙"工程,积极开展冬春季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贯《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有效增强单位各级领导、各岗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本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奠定坚实的消防安全基础。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清剿身边火灾隐患工作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
内容:落实"清剿火患"战役暨消防平安行动是北京市消防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点,"清剿身边火灾隐患"是各单位推进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中"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真正转化为实际技能的重要措施。
请各单位务必将此项工作部署到每个部门(外租经营单位)、每级领导,每个岗位员工,熟知设施器材、通道出口、照明指示、装饰材料、电气线路、用火用电、重点部位、物品存放等常见的消防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二)加强内部施工现场、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
建筑工程冬施季节,施工保温、民工宿舍取暖多,用火、用电量大,是火灾防控的重点时期,单位内部及外租经营单位的施工现场、内部装修改造工程要依法申报,加强监管。
一是严格施工现场动火、动焊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清理周边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具;二是禁止施工现场交叉作业,严禁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三是严禁乱拉电线、私接用电设备、私自使用燃气炉或在施工现场吸烟等行为;四是加强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禁止在工程区内调配油漆、稀料,存放易燃、可燃材料。
(三)开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自查整改工作 时间: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贯彻落实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传发〈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北京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所有既有建筑外墙保温材料进行核查,存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建筑周边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情况立即进行自查整改,如实填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登记表进行备案。
(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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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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