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06-200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投稿: 监理工程师 更新: 2021-08-17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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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G0006-200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实用的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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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NTLJ-G0006-2009) 1.总则 1.1为了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切实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消防安全控制。
2.职责 2.1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是公司各级消防工作
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各级消防管理组织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设置所需资金,审批消防工作计划。
2.2安全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及管理;对公司机关、区域/专业公司、项目部消防控制的各个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2.3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关大院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和控制。
2.4区域/专业公司工程部负责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区及住宿区消防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检查和控制,对项目部消防工作实施指导,对项目部消防控制的各个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2.5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和控制。
3.消防组织 3.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部室长及区域/专业公司经理为组员的公司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
3.2公司机关大院组建义务消防队,办公室主任任队长,各部室派一至二名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每楼层设消防指挥。
3.3区域/专业公司成立以区域/专业公司经理为组长的区域/专业公司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3.4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项目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3.5项目部按总人数5%~10%比例组建义务消防队,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任队长,项目部安全员任副队长。
3.6各级消防组织应明确消防岗位职责。
4.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消防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执行《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5.消防器材配备与管理 5.1公司机关大院、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及住宿场所消防器材的配备   公司机关大院、区域/专业公司办公及住宿场所消防器材的配备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执行; 5.2项目部消防器材配备规定   施工现场与项目部生活区消防器材的配备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之一,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现场消防给水设置及消火栓布置要求 --高度超过24米的工程、层数超过10层的工程、重要的及施工面积较大的工程须设置消防给水管网,并加设增压泵; --临时消防竖管应为两条,成环状布置,每根竖管的直径应根据要求水柱股数,按最上层消火栓出水计算,但不少于100mm; --高度小于50m,每层面积不超过500m2的普通塔式住宅及公共建筑,可设一条临时竖管; --工程内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喷射到工程任何部位。
栓口出水方向宜与墙成90度角,离地面1.2m; --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每节长度不宜超过20m,水枪喷嘴口径不小于19mm。
每个消火栓处宜设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2.施工现场灭火器的配备 --室内装璜装修作业现场、明火作业现场、有机涂料喷涂现场、危险品库房、材料库房、配电房、木工作业场所、室处木材及可燃材料堆放处等均应配备相应型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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