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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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l00㎡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扩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嘛,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a.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b.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项目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c.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d.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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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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