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设备运行规定WI-NWGZ-AL.GC-3-3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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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消防设备运行规定WI-NWGZ-AL.GC-3-34
文件编号WI-NWGZ-AL.GC-3-34 广州新世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文件 版本号 A 管理规定修订状态号0 页 码 1/1 消防设备运行规定 1.监控中心保安员负责监控室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BTM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 运行操作、监控、记录。
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
确认火情后,通 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水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工程组进行维修处理。
3.当班保安员要负责监控室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
4.工程组根据弱电系统设备保养规定和消防设备保养合同,对消防设备进行日常维护 保养。
5.工程组和保安部每月定期对楼宇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 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 由工程组面通知保安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楼宇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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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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