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规划
新村规划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村,制定本办法。
http:///
一、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居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
二、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村内空闲地。不得占用耕地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五)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要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
百度搜索:99建筑网,查看数百万资料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用地:
(一)出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
(二)一户一子(女)有一处宅基地的;
(三)户口已迁出不在当地居住的;
(四)年龄未满 周岁的;
(五)老宅未安按规定交回集体的。
五、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由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指本村村民)
六、从即日起,新建的农户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拆除原老宅的所有建筑及附着物,将土地交回集体方可开工建新房。
七、对以前盖新未拆旧的农户,村委将按有关规定,按照“四议两公开”规定时间自行拆除,将土地交回集体,否则村委将强行拆除收回。
八、在村庄范围内有坟地的农户,村委按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助,规定时间内自行迁出,否则按无坟地处理。
九、之日起村内所有“空闲地”全部收回集体,在不影响规划,原使用空闲地的农户需经村委签订使用协议。
十、翻新、新建房的农户需向村委交一定数额的建房押金,新房建成后把所有建筑垃圾清理干净,村委验收合格后退还押金,否则押金作废。
户型划定
1. 农村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随子女居住;
2. 结合留村实际情况,按村民代表研究二个男孩以上,年满 岁可分户,划定户型;
3. 纯女户为一个户型;
4. 全家在外工作人员,不论兄弟几人为一个户型。
孝敬镇村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