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doc
内容介绍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二.自然通风方式 三. 机械防烟(加压送风) 四.机械排烟 4. 6 在地下建筑和地上密闭场所中设置机械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补风系统,其补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补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补风可采用自然补风或机械补风方式,空气宜直接从室外引入; 2 排烟区域所需的补风系统应与排烟系统联动开停 3 送风口设置位置宜远离排烟口,二者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4. 7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排烟专用的轴流风机,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烟风机的排烟量应考虑10%~20%的漏风量;其全压应满足排烟系统最不利环路的要求; 2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30min; 3 排烟风机宜设置在排烟系统的上部; 4 在排烟风机入口处的总管上应设置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且应与排烟风机连锁,当该阀关闭时,排烟风机应能停止运转; 5 当排烟风机及系统中设置有软接头时,该软接头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应能在280℃的环境下连续工作不小于30min。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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咧嘴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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