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保温应具备的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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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应具备的资料 ,外墙保温所需资料。欢迎下载!
外墙保温应具备的资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玻纤网)
(1)材料出厂合格证;
(2)材料性能检测报告;
(3)外保温系统的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二年); (4)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资料和企业标准(无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材 料); (5)进场复试报告(按标准要求进场后应抽样检验的材料)。
外墙外保温系统生产厂家应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 二年,其型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耐候性检验: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饰面层起泡或剥落、 保护层空鼓或脱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
具有薄抹面层的外保温系统,抹 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
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抗拉强度不得小于0. 1MPa,并且破坏部位不得位于各层界面;
3、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粘结强度检验:现场粘结强度不得小 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4、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胶粘剂与水泥 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下不得小于0.6MPa,浸水48小时后秒得小于0.4 MPa;与EPS板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和浸水48小时后均不得小于0.1MPa, 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5、玻纤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检验:玻纤网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度不得小 于750N/mm,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均不得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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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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