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第14条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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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第14条材料 (节能备案) 办理单位:灌云县墙改办公室 地址: 灌云县建设局二楼灌云县墙改办公室 电话: 3073035408 联系人:钱工82821768(小灵通) 一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在施工图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15个工作日内到灌云县墙改 办公室备案。
县墙改办公室在出具≤受理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进行 审核,做出予以办理备案或不予以备案的决定。
予以备案的在≤灌云县建筑节能备案表≥上签署审查备案意见,不予以备案需要 做出面通知并告知整改意见。
二 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外墙及屋面保温层施工前3个工作日前报县墙改办公室,县 墙改办公室提出检查计划并通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县墙改办公室和质检站进行保温层施工质量验收。
三建设单位需要准备的材料 1,≤灌云县民用建筑节能备案表≥及相关设计文件。
2,建筑节能材料、部件及配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厂验 收报告及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民用建筑节能产品性能认定。
3,节能材料、部件及配件的复检报告 4,建筑节能工程验收的全套资料 5,墙体材料的进厂验收记录及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备案)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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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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