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doc

投稿: 猪仔 更新: 2023-12-21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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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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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82]建发施字50号)   
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 技术文件,是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 要技术档案。
全国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
都要重视竣工图的 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 结构、井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 编制竣工图。
编制各种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 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 同)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将原施工图加以修改补充作 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必须是新蓝图) 上注明修改的部分,并附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 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3)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他重大 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
由 于设计原因造成的,由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由 施工单位负责重新绘图;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 托设计单位绘图。
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并附以有关 记录和说明,作为竣工图。
   重大的改建、扩建工程涉及原有工程项目变更时,应将相关项目的竣工图 资料统一整理归档,并在原图案卷增补必要的说明。
   (4)竣工图一定要与实际情况相符,要保证图纸质量,做到规格统一,图面 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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