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的通知.doc
内容介绍
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的通知 ,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的通知。欢迎下载!
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深圳市规划局,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及驻粤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函[2005]7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按照《通知》相应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程序 申请人备好申报材料后,由单位核准、盖章、汇总并统一报送。
市属单位将申 报材料报送到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由相关管理部门收齐后 送省建设厅对外办公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省直及驻粤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 直接送窗口。
三、申报受理时间 窗口受理时间:2006年2月6日至3月1日。
四、其他
1、面申报材料须用A4纸打印、复印。
2、窗口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邮编:510060,联系电 话:83754269,联系人:李明。
广东省建设厅 二六年一月九日 关于开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05]72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了加强对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专业人员的管理,根据《勘察设计注册 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 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的规定,现将首次注册 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32.5KB
上传作者
rain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