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应用.doc
内容介绍
谈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应用 ,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应用。欢迎下载!
谈施工企业“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科目应用 我国财政部于2003年9月颁布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 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 ”、“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七个会计科目。
其中,对会 计核算影响较大的就是“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这两个科目。
1、“工程结算”科目。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 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 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办理结算的价款。
“工程结算”科目的开设,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 认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便于建造合同收入与费用的确 认。
这是相对于原《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改变了原来将 开单结算和收入确认合在一起进行核算的办法。
该科目的设置使许多施工企业 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时感到难以适应,特别是在初步实施阶段,需要理清“工程 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等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
在实际操作中,通过对“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能够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 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至合同完工交付过程中,所有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 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
同时,可以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 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2.“工程施工”科目,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 同毛利。
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①“合同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各项 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
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可设置“ 自营合同成本”和“分包合同成本”两个明细科目。
自营合同成本必须按施工 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20.5KB
上传作者
逍遥行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