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承重支撑架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doc
内容介绍
关于加强承重支撑架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关于加强承重支撑架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浙建建[2003]37号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省级有关厅 、局: 为认真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 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切实加强承重支撑架专项施工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 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以下规定,自发文 之日起施行. 一,本规定所称的承重支撑架是指: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钢结构、 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满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
二,凡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H/M、或集中线 荷载大于15Kn/M的承重支撑架,严禁使 用扣件式钢管支撑体系,应采用钢柱,钢托架或钢管门型架的组合支撑体系, 以保证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三、施工企业必须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基础情况(含地基土)、施工 设备,施工方式和材料供应等条件编制承重支撑架施工技术专项方案,确保承 重支撑架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结构重量、侧压 力以及施工荷载。
四、承重支撑架施工技术专项方案必须按规定程序编制,审核、审批,并逐一 签字负责。
必要时,可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对承重支撑架方案进行论证,以确保 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企业技术负责人必须对专项技术方案进行审 批,并最终承担技术责任。
五、承重支撑架的搭设施工必须由专业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建筑 登高架设特种作业上岗证.必须坚持先教育、后培训、再上岗的原则,严禁无 证人员上岗操作.作业前,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操作班组及人员就施工技 术专项方案、搭设要求、构造要求和安全质量注意事项等进行面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六、承重支撑架的搭设、验收和拆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和施工技术 专项方案进行.在搭设过程中应随时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15.0KB
上传作者
鱼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