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doc
内容介绍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每个工程需要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制定质量奖罚制度约束施工班组很有必要,希望该文档对每位读者有所帮助!-炎黄子孙每日平安。欢迎下载!
项目工程质量奖罚制度2011年10月 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 抓工程质量成为当务之急。
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 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 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 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质量奖励
一、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规定予以奖励 。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 奖励1000~3000元。
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 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300~800元。
质量处罚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 济损失。
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 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三、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 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
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
第一次给予 提醒教育,
第二次给予警告,
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四、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 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
第二次报 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 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 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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