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建〔2011〕107号市城建委关于设置工程竣工标志牌的通知8-25.doc
内容介绍
武城建〔2011〕107号市城建委关于设置工程竣工标志牌的通知8-25 (1)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文件 武城建〔2011〕107号 市城建委关于设置工程竣工标志牌的通知 市、区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 、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 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现 将房屋建筑工程设置永久性竣工标志牌(以下简称标志牌)有 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标志牌的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
第七条明确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 主要责任人姓名。
二、设置标志牌的时间 全市(包括远城区)2011年7月1日后竣工的房屋建筑工程 ,必须按本通知要求在工程外立面醒目位置设置标志牌。
三、标志牌的内容、尺寸、材质 标志牌必须明确刻写工程名称、设计使用年限、开竣工日 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全称,以及各单位项 目责任人姓名。
标志牌尺寸见下图(单位:mm),字体采用宋 体,不得擅自更改。
材质应为花岗岩或不锈钢永久性材料,标 志牌保存年限应为建筑物的使用年限。
2 工程竣工标志牌
四、标志牌的制作及安装 标志牌由工程的设计单位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负责设计,设 计文件中必须有标志牌的位置和安装示意图等内容。
住宅工程 一般设置在外墙单元入口一侧,公共建筑及厂房一般设置在外 墙主立面主入口处。
标志牌由建设单位负责制作,其制作、安装费用由建设单位 承担。
标志牌由施工单位负责安装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61.0KB
上传作者
追梦人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