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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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要点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 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暂行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站 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和要点如下。
监督程序
一、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一)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应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 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时填写《市政工程建 设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见表一) (二)建设单位申报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项目立项批注文件、规划许可证;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中标通知;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证;
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三)质量监督站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文件资料的审查,填写《报监资料审 查表》(见表二)。
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完整、符合要求的项目,签发“市政工程 质量监督通知”(见表三);对提交文件资料有缺漏的,签发“市政工程质量监 1督申报缺漏文件通知单”(见表四),待建设单位将缺漏文件资料补充完整,符合 要求后,再签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办理工程开工报告。
(四)建设单位凭“市政工程质量监督通知”和其他有关资料按规定向工程所 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工程开工前的质量监督 (一)工程报监后,质量监督站应委派具备资格的质量监督工程师依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针对工程项目的 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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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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