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初审试行办法-20110216.doc

投稿: rain 更新: 2021-08-12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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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初审试行办法-20110216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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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防办关于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初审实施细则
一、 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的队伍建设 ,检测机构建设,确保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质量, 切实落实省办对初审工作的要求,结合《关于颁发<人防工 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2009〕 324号)文件关于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相关规 定和省人防办要求,市人防办对杭州华冠建设工程检测有 限公司申请人防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进行初审,制 定本初审实施细则。

二、初审内容和要求: (一)人员:
1、专业技术骨干:防护工程师、机械专业工工程师、 结构专业工程师、电气专业工工程师各1名以上从业1年以 上且熟悉本专业相关方和设备检测标准。
(基本条件:防 护工程师、机械专业工工程师、结构专业工程师、电气专 业工工程师各1名且均有1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2、专职质检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处级以上 技术职称,应通过防护设备专业知识培训。
(基本条件:2 名)
3、特种设备操作员:超声波探伤类特种设备检测的人 员需要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操作证(基本条件 :超声波探伤专业操作员1名,行车2名) 1初审办法:
1、专业技术骨干:初审相应人员的资格证原件,保留 复印件。
同时需要提供公司缴纳相应个人社保证明或其它 工作证明。
专业工程师提供相应的资格证原件,保留复印 件,专业工作证明或以前的工作合同等。

2、专职质检员:查验相应证件原件,并提供社保证明 或其它工作证明,参加培训的查看培训证原件,并提供 社保证明或其它工作证明。

3、特种设备操作员:超声波探伤类特种设备检测的人 员查验相应证原件,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
评分办法: 人员分最高为25分,全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得20分,基 本条件任一项不满足不得分,人员不得分初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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