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行业需要缴纳哪些税种?.doc

投稿: 雅雅 更新: 2021-08-09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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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行业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建筑安装行业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一、营业税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提供工程服务,向顾客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 总和,又称营业额。
税目为“建筑业--安装”,税率为3%。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凡按“建筑业-- 安装”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建筑安装业务工程总承包人,均为其分包或者转包工程 业务应纳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代扣营业税后,应依照现行有 关纳税地点的规定,向其所属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 条第(三)款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 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的规定,工程承包公司承 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即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建筑安装工程 业务,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工程承包公司不与 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对工程承 包公司的此项业务则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企业以包工包料或包工代 购料形式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 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格在内。
但对建筑企业确以包清工形式 从事工程作业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其实际取得的营业收入额,照章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机构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建筑 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 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缴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购 买者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建筑安装工程的总承包人为境外机构,如果该机构在 境内没有机构的,则境内所设机构负责缴纳其承包工程营业税,并负责扣缴分包 或转包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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