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与明洞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控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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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与明洞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控制 ,工作内容包括洞口土石方开挖、排水系统、洞门、明洞、坡面防护、挡墙以及洞口的辅助工程等的施工及其他有关作业的质量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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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与明洞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控制 工作内容包括洞口土石方开挖、排水系统、洞门、明洞、坡面防护、挡墙以及洞口的辅助工程等的施工及其他有关作业。
洞口与明洞工程应按照隧道施工组织设计的顺序安排,按图纸要求先施工完成,以减少干扰,并保证安全,为加速隧道施工创造条件。
隧道洞口附近其它构造物的施工安排,应考虑到隧道施工场地布置及适应弃渣、运输的需要;相邻工程的部署,亦应妥善安排。
洞口工程特别是排水、坡面防护等工程在隧道施工过程中直至完工交验之前,应经常进行养护维修,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洞口施工时,如地质情况有变化或其他原因需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时,承包人应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办理。
1.洞口土石方
(1)按照图纸的要求,在洞口施工放样的线位上进行边坡、仰坡自上而下的开挖,不得采用大爆破,尽量减少原地层的扰动。
所有土石方的开挖除遵照本节规定外,还应按本规范第200章有关规定办理。
(2)边坡、仰坡上浮石、危石要清除,坡面凹凸不平应予整修平顺。
(3)洞门端墙处的土石方,应结合地层稳定程序、洞门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等进行开挖。
(4)松软地层开挖边坡、仰坡时,宜随挖随支护,加强防护,随时监测、检查山坡稳定情况。
(5)进洞前必须完成应开挖的土石方。
废弃的土石方,应堆放在指定地点,边坡、仰坡上方不得堆置弃土、石方。
(6)工程需要的填方,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施工;超挖部分应用混凝土回填,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2.排水工程
(1)洞外排水工程包括边坡和仰坡外的截水沟、排水沟和洞口排水沟、涵管组成的排水系统,所有开挖与铺砌除按图纸施工外,还应符合本节和本规范第413节砌石工程的规定。
(2)边坡、仰坡外的截水沟或排水沟应于洞口土石方开挖前完成,截水沟及排水沟的上游进水口应与原地面衔接紧密或略低于原地面,下游出水口应妥善地引入排水系统。
(3)边坡、仰坡以外的上方,如有坑洼积水时,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予以处理;但不得用土石方填筑,以免流失堵塞排水沟渠,影响洞口安全。
(4)路堑两侧边沟应与排水设施妥善连接,使排水畅通。
土路肩及碎落台,应按图纸要求予以加固。
3.坡面防护
(1)边坡、仰坡开挖面的防护措施,应按图纸进行,并主动制订工程措施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实施。
如情况有变化或图纸未作规定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办理。
(2)坡面防护,一般采用浆砌片石、喷射混凝土、铺种草皮等措施,应按图纸及本规范第200章和第400章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坡面喷射混凝土防护时,应将岩面浮渣及危岩清除干净。
4.洞门 洞门应及早修筑,并尽可能安排在冬季或雨季前施工,所有建筑材料和施工要求,均应符合图纸及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1)洞门施工放样位置准确。
(2)洞门基础开挖及支护方案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基础必须置于稳固的地基上,做好防水排水工作,不得被水浸泡。
基坑废渣、杂物等必须清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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