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建工程验收程序.doc
内容介绍
房建工程验收程序 ,本文是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一般程序。欢迎下载!
验收程序
一、文件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贵州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3、《贵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
二、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
一、)基础、主体分部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实物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含相关检测资料)齐全,且有相关责任单位签章,并经公司一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签出同意上报意见,加盖公章;现场监理组复查确认。
3、现场监理组预验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毕并有面回复;监理组的《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已出。
4、现场结构构件的轴线及标高控制线弹测、复核完毕;现场垃圾、材料、模板等清运、堆放完毕。
(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具备完整的、经公司一级负责人审查合格的竣工档案,并提出经项目经理和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的《工程竣工报告》。
3、有完整的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和全套施工管理资料、质量保证资料,并有相关责任单位签章;经监理组复查认可。
4、现场监理组预验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已全部整改完毕并有面回复;监理组的《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已出。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单位工程质量保修,房屋使用说明。
2、有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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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保证资料的审核
1、见证送检资料 按"建建[2000]211号"文,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以及承重结构的混凝土、砂浆试块,均需见证取样及送检,检测单位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且不得与施工单位有隶属关系;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应取数量的30%。
2、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相互对应。
合格证是复印件的要有供货单位、原件存放单位和调拨的品种、规格及数量,要有供货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还应注明使用部位、构件,并有购货人签名;现场监理应签署验收意见。
3、钢筋焊接试验,要把试焊报告和抽检报告分别注明,抽检报告应注明构件名称、部位、品种、规格。
每个施工段(层)的同一种规格的钢筋,每三百个接头抽一组,不足三百个接头也抽一组。
4、混凝土、砂浆试块按规定留足组数(混凝土必须有7天和28天强度试验报告),并注明所在构件名称、轴线和部位。
商品混凝土以现场抽样试块试验报告为准;现场应对每车混凝土作坍落度检测记录;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应做强度统计。
5、预应力空心板进场,其"一证五表"(合格证;钢筋试验报告、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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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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