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抗震构造施工质量控制要点.doc

投稿: 花非花 更新: 2021-08-10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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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抗震构造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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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抗震构造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目次      1适用范围和抗震构造的定义   2目的和依据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的管理   4主要材料、混凝土、砌筑砂浆质量控制要点   5抗震构造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6应严禁的错误做法   7应留存相片的部位   8附则         1适用范围和抗震构造的定义   1.0.1适用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地区建造住宅,适用本要点。
  1.0.2抗震构造的定义   抗震构造是指设置于房屋结构内部,在地震中能使房屋各部分协调一致运动,从而减轻震害的各种加强件,如构造柱、芯柱、圈梁、墙体水平现浇带、墙柱拉结筋(或网片)等。
  2目的和依据   2.0.1目的   有案例表明,未设置抗震构造的房屋在地震中大量倒塌。
另有案例表明,抗震构造可有效减轻震害,是房屋结构安全的关键因素。
为指导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抓住关键环节,纠正目前带普遍性的错误做法,对我区在建住宅,特别是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抗震构造的施工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制定本要点,以利于在地震中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2.0.2依据   制定本要点的依据,是现行有关的行政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规定、国家技术标准(详见附则)。
  本要点所依据的法规、规章、规定、技术标准有变更或修订的,按最新版本执行。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的管理   3.1建设单位的管理   1)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在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使用。
涉及结构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文件,应重新审查并备案。
  3)办理监督登记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必须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3.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   1)执行四项制度   各参建单位必须切实执行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1]8号)中所提出的四项制度。
项目部、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必须到位并履行职责。
企业必须切实对项目履行管理和例行检查督促的职责。
  2)图纸会审   在图纸会审中发现施工图设计文件有与技术标准规定不符的,或发现漏设、少设抗震构造的或标识不清的,或在施工图中未标明构造柱位置的,应提请设计单位更正。
  3)设计变更控制   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4)材料质量控制   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应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查验和见证取样检测,符合标准方可使用。
  5)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人员、监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按图施工,按标准监理,严格按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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