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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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 ,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欢迎下载!
建筑工程系土木工程专业指导性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 院系负责人: 审核: 校长: 修订日期: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掌握土木工程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注册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在房屋建筑、地下建筑、隧道、道路、桥梁、矿井等的设计、研究、施工、教育、管理、投资、开发部门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二、规格要求 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道路,懂得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而奋斗的理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求实,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理论联系实际,勤奋好学,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得到创新意识、协作精神、适应能力的初步培养和训练。
4、具有健全的人格、强壮的体魄,良好的道德修养,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具有诚实守信、热爱劳动、遵纪守法、自律谦让,团结协作的品质。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达到的能力:
1、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了解当代科学技术的主要方面和应用前景;
2、掌握工程力学、流体力学、土力学的基本理论;
3、掌握工程规划与造型、工程材料、结构分析与设计、地基处理方面的基本知识;
4、了解土木工程的主要法规,具有一定的技术经济和工程管理知识;
5、了解基本的军事和国防知识;
6、具有本专业所必需的测绘、绘图、测试、实验能力;
7、具有较强的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进行土木工程规划、设计、试验、施工、管理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9、具有自学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
10、了解体育运动的基本知识,具有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身体健康,各项体育运动能够达到生体育合格标准。
业务范围: 本专业培养的毕业生可从事:
1、工业与民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工作;
2、工业与民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技术和管理工作;
3、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科学研究与实验工作;
4、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专业方向 建筑工程方向、交通土建方向、工程经济与管理方向
四、学制与授予学位 学制:4年 修业年限:3-6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五、学分总体要求 规定毕业总学分:183分(含实践教学环节、综合素质学分) 其中公共基础必修课程:52.5学分,占28.7% 学科专业基础必修课程:21学分,占11.5% 专业主干必修课程:34学分,占18.6% 专业方向限选课程:8学分,占4.4% 专业任选课程:18学分,占9.8﹪ 公共选修课程:10学分,占5.5﹪ 实践教学环节:41.5学分,占22.7% 综合素质学分:2学分,占1.1%
六、主干学科与相近专业 主干学科:力学、土木工程、水利工程 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七、主要课程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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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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