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筑面积计算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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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实施《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办法 及广州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办法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于2005年7月1日起实行。
为使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为更科学地核算建筑工程的容积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实施办法: 1.
1、建筑物层高2.2米及以上、四面有围护结构的用房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的建筑,内空间净高2.1米及以上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内空间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3、建筑内部设局部复式的,其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不足2.2米的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4、场馆看台下方空间设计加以利用的部分,净高2.1米及以上的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净高1.2至2.1米部分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5、地下室、半地下室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6、建筑物的大厅、门厅以及大型会议厅、工厂车间、仓库、舞台等大空间建筑物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其内部设有通廊、回廊或挑台时,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7、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围护结构的,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8、地上立体库、立体车库、仓库等,无结构层的按1层计算;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数计算;层高2.2米及以上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9、建筑物外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门廊等,有围护结构的,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只有顶盖没有围护结构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
10、建筑物顶部有顶盖有围护结构的用房如梯屋、水箱间、电梯机房、人防用房等,层高2.2米及以上的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廊、亭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
1、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内部烟囱、通风排气竖井、提物井等垂直设备,其建筑面积以横截面面积乘以自然层数计算。
1.1
2、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米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1.1
3、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其投影面积乘以自然层数所得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最顶一层不计算建筑面积,其余楼层计算方法与有顶盖的相同。
1.1
4、住宅的阳台、入户花园;办公或商业用房设的半公共空中花园、活动用平台等均按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1
5、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看台、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按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
1.1
6、公共架空层、避难层、结构转换层等,层高2.2米及以上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计算一半建筑面积。
1.1
7、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内容有: 1)、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其净高不足1.2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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