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房产建筑面积测绘及计算实施细则(2).doc

投稿: rain 更新: 2021-08-05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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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产建筑面积测绘及计算实施细则(2) ,各地房产建筑面积测绘及计算实施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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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房产测算一般规定
一、房产测绘主要是测定和调查房屋及其用地状况,为房产产权、地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以及为城镇规划建设提供数据和资料。

二、房产面积测算的方法包括全野外数字解析测绘法及钢尺量距法,其中钢尺量距法可对照建筑施工图到实地进行丈量。

三、房产面积测算的一般规定
1、房产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
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建筑。

3、房屋的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房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面积测算的要求: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
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它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
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平方米。

四、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1)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2)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米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3)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
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5)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按投影面积计算。
6)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本图仅指有上盖部分 8)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米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0)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1)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依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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