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6年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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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6年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安排 2005年,按照国务院和建设部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要求,我市启动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编制了《关于实施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规划的指导意见》,成立了市农民工培训学校和9个农民工培训点。
到2005年底,我市地方培训建筑业农民工超过1.3万人,连同输出地培训,全市农民工持证上岗率已达到20%,顺利完成了年度目标。
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列为一项重要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市把建筑业农民工培训作为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建筑业全员素质的一项重点工作。
2006是"十一五"的起步年,为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培训工作的落实,确保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现制定天津市2006年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安排。
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指导意见》的安排,到2006年底我市建筑业农民工持证上岗率应达到35%,预测全市需直接培训农民工5万人。
具体目标:为确保完成年度培训目标,将年度培训目标分解为季度目标,按季度推进落实。
一季度,落实年度培训计划;二季度,培训20000人,持证上岗率达到25%;三季度,培训15000人,持证上岗率达到30%;四季度,培训15000人,持证上岗率达到35%。
(二)建立市、区两级推动农民工培训工作管理网络。
市建委在市建交中心设立市农民工培训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市农民工培训工作,由市建交中心抽调一名副主任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管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推动区管三级企业和辖区内在施项目农民工培训工作,各区县指定1-2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各总承包企业成立农民工培训管理部门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企业劳务用工的培训工作。
企业农民工培训工作要由一名副经理挂帅,专业承包和劳务企业至少配备一名从事培训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完善农民工培训教学网络。
农民工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思路、丰富培训方式、充实师资力量、加快培训速度,提高培训质量,适应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培训工作的需要。
二、工作要求 (一)各总承包企业要加强自有劳务队伍建设。
要围绕全市培训目标,根据2006年本企业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测算出企业年度劳务用工数量,制定企业年度和季度农民工培训计划。
同时,根据实际承揽的工程,制定各项目农民工培训计划,确保企业和项目均达到全市持证上岗率标准。
(二)强化劳务队伍的准入管理。
各总承包企业和工程的项目经理要对每一批进场施工队伍的农民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查。
对未达到20%持证上岗率的,限制其进场施工,必须先完成培训。
对持证率已经达到20%考核标准,但达不到2006年考核标准的分包队伍,应制定培训计划,到农民工培训学校进行报名,领取待培训证后,方准安排施工。
(三)严格落实农民工身份管理。
各施工企业要按项目对进场农民工进行详实、准确登记,并将按工班汇总的农民工花名册、岗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编辑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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