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廉政协议[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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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廉政协议[1]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建筑工程廉政协议 单位名称(甲方): (乙方): 为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合同签订本廉政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自项目招标、签订合同直至项目结束全过程,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均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及廉政协议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二条甲方责任 甲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不准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和收受回扣、佣金或其他好处; (二)不准在乙方单位及乙方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不得向乙方介绍或指定项目分包或相关单位; (五)除合同有特别约定外,不得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各种材料及设备等; (六)不得利用职权为其家属和亲友向乙方推销各类材料及设备等提供方便。
第三条乙方责任 乙方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为其私用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 (四)不准组织有可能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职责或可能影响项目(产品)质量、廉政建设的宴请、旅游等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四条合同监管 甲、乙双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有权依照本合同内容的规定,对合同履约中的廉洁从业情况实施监督,并有权采取措施及时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和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乙方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额5%的违约金;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乙方的上述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成时止。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未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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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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