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导则.doc
内容介绍
新农村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导则 ,新农村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导则。欢迎下载!
徐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 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对我市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特制定《徐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镇村布局规划确定保留及新建村庄的建设整治规划编制。
1.3规划目标 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应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统筹安排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规划期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
1.4规划依据 1.4.1苏建村【2006】5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1.4.2徐州市各县(市)、贾汪区镇村布局规划 1.4.3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试行)(2004-8) 1.4.4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1.4.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5规划原则 1.5.1注重规划的可实施性。
1.5.2因地制宜,结合村民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创造不同的生活空间和生活形态。
1.5.3延续村民的民风民俗,对有当地特点的文化予以传承。
1.5.4提倡发展节约型能源,应用建筑节能技术,建设节约型新农村。
第二章村庄布局 2.1村庄分类 村庄类别分为新建村、整治村和扩建村三类。
2.2村庄布局原则 2.2.1新建村庄 2.2.1.1全面综合地安排村庄各类建设用地,集中紧凑建设,避免无序扩张。
2.2.1.2充分利用自然条件,挖掘地方文化,体现地方特色。
2.2.1.3村庄宜以住宅组团为基本单元,一般由数个住宅组团构成。
2.2.2整治、扩建村庄 2.2.2.1新、旧村庄有机衔接,形成合理有序的空间结构,空间整理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环境整治与生活方式相结合。
2.2.2.2整治扩建村庄应重点对保留村庄形态进行梳理、整合,以村容村貌整治、废旧坑(水)塘和露天粪坑整理、村内闲置宅基地和私搭乱建清理。
梳理村庄内部道路,完善村庄对外联系道路;完善、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2.2.2.3特色村庄整治规划以保护为主,对其村庄形态、肌理和风貌予以传承、创新。
2.2.2.4具有历史传统文化的村庄整治规划以保护为主,对历史建筑按"修旧如旧"的原则,保持原貌;保护范围内其它建筑的风格应与历史建筑协调。
2.3村庄建设用地标准 2.3.1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按两类控制。
I类为70-90m2/人,适用于规模较小(800-1500人),人均耕地不足1亩的村庄;Ⅱ类为90-130m2/人,适用于规模较大(1500人以上),人均耕地大于1亩的村庄。
表
2.1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村庄类别 人均建设用地指标(m2/人) I类(800-1500人) 70-90 Ⅱ类(1500人以上) 90-130 2.3.2村庄各类建设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比例应按表2.2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取值相加不应超过总建设用地上限。
表
2.2建设用地标准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50.5KB
上传作者
山子
文件类型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