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关于严肃公司项目开发批次工程开工前开工手续报审的通知11.3.doc
内容介绍
12关于严肃公司项目开发批次工程开工前开工手续报审的通知11.3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文件 荣盛发展[2008]第82号签发人:刘山 关于严肃公司项目开发批次工程开工前 开工手续报审的通知 各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项目开发各批次工程开工前手续办理工作,减少开工条件不完全具备就开工的现象,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和工程后期管理难度,公司现重申项目开发批次工程开工前,必须具备公司要求的以下开工条件:
一、招标工作已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完成;
二、施工合同已经评审并签订;
三、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主要材料、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
四、监理机构已进驻现场;
五、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工作已完成;
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细则)已经过相关单位和人员审批;
七、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已经公司工程部审批;
八、甲供材料及甲方分包工程进场计划已落实; 九、施工现场已满足开工条件。
以上条件全部具备后,各公司必须及时填写项目开发批次《工程开工备案报审表》(模板附后),并报送公司工程部审核,公司工程部将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公司生产副总审批,公司生产副总审批通过并签署《工程开工令》(模板附后)且送达后方可正式开工。
公司工程部收到报审表后,将会对报审表中所涉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在确认报审表中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全部落实完毕后,报送公司生产副总审批并申请《工程开工令》;如报审表中某项或多项开工准备工作未能够完全落实,公司工程部将对分公司的开工申请不予批准,直至整改完毕,复验合格后,方可报送生产副总审批并申请《工程开工令》。
对于各公司项目开发批次工程未经公司批准(未取得公司生产副总签批的《工程开工令》),擅自开工,对公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者,公司将予以重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望各公司加强对公司相关制度的学习与领悟,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在日常活动中充分维护公司利益。
此通知内容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此文件 呈:董事长、项目委员会 抄送:总经理、副总经理、市场总监、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人力资源总监、营销总监、执委会秘长、总工程师、审计部 发:财务部、预结算部、采购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办公室、 各公司88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176.0KB
上传作者
鱼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