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协《鲁班奖评选办法》调研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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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协《鲁班奖评选办法》调研提纲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下载!
中建协《鲁班奖评选办法》调研提纲
1、一些企业根据工程属性或属地关系,自选地方或行业建设协会为鲁班奖工程的推荐单位,在二者之间如何协调?境外企业在我国境内承包的工程,能否列入鲁班奖的评选范围?
2、鲁班奖的表彰对象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是否还应加上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
3、现行办法将获奖工程分为公共建筑、工交水利、住宅、市政园林四个类别,并且规定了几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这种分类与比例带有引导性,是否要根据当年申报情况的变化作适当的调整,如何调整?这几年都根据当年申报的实际情况,按申报总数与获奖总数算出统一获奖比例,再确定各类别的获奖数额,此做法是否合适?
4、用申报建议数来引导各地、各行业协会推荐参评工程,但在实践中往往要超额推荐,是否需要调控?如何组织量大面广的工程复查工作?对部分行业特征突出的工业、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能否以有关行业建设协会复查、验评、排序的意见为准?
5、对推荐参评、确属精品的工程项目,但受名额所限而未能获奖,可否在鲁班奖的范畴内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如"银奖"、"提名奖'、"入围奖"、"荣誉奖'或"精品奖"),该层次的奖项取什么名称,数量定多少为好?
6、对各类参评工程的规模(如: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和单体住宅,年产45万吨以上的矿井,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轻工项目等),是否要作适当调整,调到什么规模为宜?
7、对主要参建单位除要求完成工程总量1O%以上,是否还要规定其完成工作量的绝对数,该绝对数定多少为好,申报的主要参建单位可否超过三家?
8、对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在同一个项目上分标段或分部位施工的两家以上企业,如果该项工程的规模特别大,而且各家完成工作量的绝对数特别多,可否都作为主要承建单位,视同联合承包体允许联合申报?如果联合申报,一但某家企业施工的部分不符合条件。
是否该项目均不得获奖?
9、现行办法要求申报的11种资料是否需要作增减,网上申报能否达到提高效率、简化手续、减轻企业负担的目的,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
10、工程项目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分包商、材料供应商款项的情况,该项目是否不能申报鲁班奖? 1
1、工程复查小组的人数与构成、复查的程序与内容等有无不妥,应当如何改进? 1
2、评审委具会的人数与构成,评委的选用与调整,评审的程序与内容等有无不妥,应当如何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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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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