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doc

投稿: 闹钟 更新: 2021-08-04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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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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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 1总则 1.1为保证住宅工程质量,克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指导住宅工程相关质量通病防治(以下简称通病防治)工作,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新建的工程。
1.3本导则是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宅工程质量实际,现阶段注重于住宅工程存在的裂缝、渗漏等质量通病进行有效的控制。
为了不断扩充完善《导则》,各单位在执行《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住宅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待施工工艺条件成熟时进行相关内容的补充和修定。
1.4在住宅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过程中,除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导则。
2基本规定 2.1通病防治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参建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应按各自职责履行《导则》的规定。
2.2通病防治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入工程概预算。
2.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重视审查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并将其列入审查内容。
2.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通病防治列入监督重点。
2.5住宅工程竣工验收除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所规定的以外,还应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2.5.1由参建各方会签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附录1)。
2.5.2施工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内容总结报告》(附录2)。
2.5.3监理单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附录3)。
3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措施 3.1建设单位 3.1.1在开工前下达《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任务》。
3.1.2确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
3.1.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防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1.4不得随意压缩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
3.1.5应将通病防治列入工程检查验收内容。
3.1.6应明确通病防治的奖罚措施。
3.2设计单位 3.2.1在住宅工程设计中提出相应的设计措施。
3.2.2将通病防治的设计措施和技术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3.3施工单位 3.3.1认真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方案和施工措施》,经企业技术部门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确认后实施。
3.3.2 做好原材料、构配件和工序质量的报验工作。
在采用新材料时,除应有产品合格证、有效的新材料鉴定证外,还应具备工艺做法或相关标准,进行必要检测。
3.3.3记录、收集和整理通病防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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