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_{2010}_111号文.doc

投稿: 鱼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侵权违规举报

内容介绍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_{2010}_111号文.doc
关于加强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10〕111号 各区、县建委,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 程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制,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 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
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 所承接的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对所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负领导责任。
(二)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应设立专职质量管理机构和直接负责主管 人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
直接负责主管人应具备与工程建设 相适应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并应持有授权委托。
(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授权委托,并应在委托中明确 其代表单位法人承担工程项目质量责任。
项目部技术质量负责人应具体 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四)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其监 理工作负具体工程监理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授权委托,是工99jianzhupprar 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主管人。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依照《建设工程 监理规范》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 ,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3项工程(以委托监理合同个数计 算工程数量)。
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工程现场时,应指定一名总监代表主 持日常工作,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
总监代表和专业监理工 程师属其他直接责任人。
(五)专业工程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向发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38KB
上传作者
文件类型
.doc

健康绿色上网,共建和谐网络环境,禁止发布任何违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