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doc

投稿: 琳琳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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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doc
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 日颁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名词解释 发包 发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把建筑,加工,订货等任务包给企业单位承办. 承包承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接受并完成(工程,利润,订货,产量等)任务. 肢解 肢解是指古代一种割去四肢的酷刑,现比喻完整的国土,体系,建设工程等被分割. 转让 转让是指把自身拥有的物件,应享有的权利,应承办完成的工程(供货)等以一定的 方式让给他人的行为. 转包 中标项目的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 成为该中标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分包 中标项目的分包,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将其总承包的中标项目的某 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 同,此是中标人就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三,法律规定(一)《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 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 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 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 合同的约定 99jianzhupprar 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 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合同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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