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doc
内容介绍
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欢迎下载!
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车主和 机动车停放服务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 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杭州市物业管理 条例》和《市政府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 02]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和拱墅区各街道(镇)所属住宅小区机 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活动。
二、杭州市价格主管部门主管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上城区、 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和拱墅区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辖区内住宅小区机动车停 放服务收费进行管理监督。
三、住宅小区内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和社区管理机构或 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基准价基础上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上浮幅度为0,下浮幅度不限。
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按本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 费。
四、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住宅小区内需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须由社区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按 规定的程序报经所在区的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公室收费管理资质审定后,取得收费管理 资质,并划定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标志,可按本办法规定收取停车服务费。
住宅小区周边 道路需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须由公安交警部门划定停车泊位、设置停车标志,并指定 单位具体实施停车服务收费的,可按本办法规定收取停车服务费。
(二)负责实施住宅小区内停车服务收费的社区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须到 所在区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登记手续;负责实施住宅小区周边道路停车服务收费的 单位须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登记手续。
(三)凡实行停车服务收费,一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23.0KB
上传作者
大山
文件类型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