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10〕27 号].doc

投稿: 浮生若梦 更新: 2021-08-23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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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闽政〔2010〕27 号].doc 闽政[2010]27号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意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的 意见 闽政〔2010〕2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以下简称“三旧”)改 造,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产业 结构升级,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三旧”改造的重要意义    (一)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落实先行先试,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跨越发展的具体体 现。
落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要求,必须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实施“三旧”改造 ,有利于深化土地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地价杠杆的调控作用,推动传统产业 优化升级,保障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围绕加快转变,科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切实保障发展用地的 重要途径。
我省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大力推进“三旧”改造,促进存量建设用地“二次 开发”,有利于土地利用方式从外延式增量扩张向内涵式存量挖潜转变,提高土地的利用效 率和产出效益,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是坚持民生优先,加快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必 然要求。
当前我省城镇化进程全面加快,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 大力推进“三旧”改造,推动国土综合整治,有利于改善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提升小城镇和 新农村建设水平和质量,构建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的生活生产空间。
  
二、“三旧”改造基本原则    “三旧”改造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力推动福建跨越发展的战略部署,加大 对低效用地的科学改造和深度开发,推进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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