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建筑工程钢筋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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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建筑工程钢筋管理 住建部、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建筑工程钢筋管理住建部、质检总局要求加强建筑工程钢 筋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1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质量技术监督局,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期,一些地方在建筑工程中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使用违 法加工的钢筋,给工程质量安全埋下隐患。
为规范钢筋使用和加工行为,确保 建筑工程质量,现就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 钢筋是建筑工程的主要材料,违法使用违规张拉或冷拔调直加工的钢筋,会直 接影响工程质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筑工程使用钢筋的质量, 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钢筋加工质量的监管,坚决遏制钢筋违法加工行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把钢筋进场关 建筑工程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使用合格钢筋。
钢筋原材料进场时,施工和监理 单位必须进行进场复验,核查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检查钢筋外观质量 和重量,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钢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钢筋 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 2008)和《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 2007)的要求。
钢筋原材料进场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加工。
三、加强钢筋加工过程控制 钢筋加工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
盘条钢筋调直加工宜采用机械方法, 也可采用冷拉方法,禁止采用冷拔方法。
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应严格 按要求控制冷拉率,对HPB235级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4%,对HRB335级、HRB400 级和RRB400级钢筋冷拉率不得大于1%。
钢筋加工应在施工现场进行。
确需委托外加工的,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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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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