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doc
内容介绍
《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50号 《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已经2008年9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12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徐守盛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许可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是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区 内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行为。
第三条 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管理和监督 工作。
市州、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和职责,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及相应的基本附图、附件应当采用国家及省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统一制定的格式。
市州、县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地 方规划技术规定对附图、附件进行补充,补充的内容不得与基本附 图、附件相抵触。
第五条 县级以上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网上管理系统,将建设项 目选址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
第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 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 准前,应当向有管理权限的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44KB
上传作者
清风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