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doc
内容介绍
04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doc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令 (第154号)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 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维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机构资格的认定, 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 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 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招标代理机 构资格认定的管理。
第四条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 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43KB
上传作者
追梦人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