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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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补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并宜符合 表 3.0.1的规定。
建 筑 分 类 表3.0.1 名称一类 二类 高级住宅 居住建 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筑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1.医院1.除一类建筑以外商业楼、展览楼、 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 2.高级旅馆楼、馆、库 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 业楼、 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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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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