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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在建筑领域
在建筑领域.广泛存在着施工分包工程.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 对施工分包工程的定义.施工分包工程是指建筑业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 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种。
在分包工程所涉及的涉税会计方面.税法有其严格的规定,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第三款规定. 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 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同时在第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 缴义务人。
2006年财税[2006]177号文件又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 论工程是否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 、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 的。
案例一.宏图市政工程公司承包了一项公路工程.总承包额为1000万.将其中的路基工程又以200万的 价格分包给了联大市政工程公司。
对于此项业务.
1、宏图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1)与建设方结算工程款时:借:应收账款1000万 贷:工程结算800万 应付账款200万 (2)收到款项:借:银行存款1000万 贷:应收账款1000万。
(3)确认收入和成本(设成本为500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500万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30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万。
(4)计提本单位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6.4万,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24万,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68万.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0.72万(其他税金及附加略) (5)扣缴联大公司税金及附加: 借:应付账款6.6万,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6万,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0.42万.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0.18万(其他税金及附加略)。
(6)代扣税金转交后,联大公司开来发票200万.支付联大公司分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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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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