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管理费_财建(2002)394号.doc
内容介绍
建设单位管理费_财建(2002)394号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 重要条文
第六条 建设单位要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 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基本建设财务工作;……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基建财务报表 。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前要认真清理结余资金。
……非经营性项目的结 余资金,首先用于归还项目贷款。
如有结余,30%作为建设单位留成收入,主要用 于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职工奖励和工程质量奖,70%按投资来源比例归还投资方。
第十九条 待摊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 付使用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研究 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用、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 及工程质量监理费、项目评估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 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报废工程损失、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 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其他待摊投资等。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开工之日起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 生的管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不在原单位发工资的工作人员工资、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用具 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资料费、印花 税、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他管理性质开支。
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总额的10%。
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照当地财政部门 制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分年度据实列支。
……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上述开 支标准的,须事前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解释《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建[2003]724号
四、……每个基本建设项目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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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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