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要求》.doc
内容介绍
《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要求》
附件1: 《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考核评审要求》
一、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管理
1、必备条件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关于禁止与限制使用的 落后淘汰技术、工艺、产品等规定。
无发生较大生产安全及重大质量事故,无因施工扰民、“四节一环保” 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被曝光和处罚等情况。
符合条件或基本符合条件的,为推荐绿色施工工程或通过达标工地 评审的主要依据。
如因违规或受行政处罚的,不予通过评审。
2、策划与目标 建筑施工企业是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责任主体,施工总承 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总负责,项目经理是
第一 责任人;各专业施工单位负责其相应施工部分的创建工作。
以施工节能、绿色施工为主线,建立创建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各 项管理制度和体系,明确责任。
确立节能降耗和资源节约、材料节约等目标;指标分解科学、合理, 并组织实施。
3、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施工方案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独立成章,以此为依据 编制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1专项施工方案符合绿色施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等要 求,能体现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内容详实、措施得当。
4、预评估与过程管理 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要求对施工过程实行动态管理,按项目实 际,合理划分阶段,加强各阶段监控。
有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分阶段自评和预评,有考核评估意见,有整 改,体现过程管理的成效。
5、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公示牌 现场入口处设有公示牌,按“四节一环保”要求,有目标、分解指标、 主要措施等,内容符合要求。
二、节能与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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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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