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建筑.doc

投稿: 张宁 更新: 2023-11-29 浏览: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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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审美建筑
们对建筑的美感,客观上来源于建筑的形式,舒畅、别扭、恐怖、惊讶 、幽静、轻松、严肃……这是视觉反应的直觉情绪;质朴、刚健、柔和、 雍容、华贵、纤秀、端庄……这就进入了初步的审美判断。
所有这些主 观的感受,无不是建筑的序列组合、空间安排、比例尺度、造型样式、 色彩质地、装饰花纹等等外在形式的反映。
但是这些感受又不是抽象 的,其中往往包含着某些特定的内容,因而使得建筑的美感有可能突 破单纯的形式美的法则而深化发挥。
像秩序井然的北京城,宏阔显赫 的故宫,整洁高傲的天坛,诗情画意的苏州园林,清幽别致的峨眉山 寺,安宁雅静的四合院住宅,端庄高雅的希腊神庙,威慑压抑的哥特 式教堂,豪华眩目的凡尔赛宫,冷峻刻板的摩天大楼……所有这些具 体感觉形式,无不包含着深刻的历史因素及整个时代的、民族的审美 倾向,无不包含着悬念、感触、素养、格调等等主观因素。
建筑的美感 是蒙胧的,但又可以是明确的;是抽象的,但又可以是具体的;是无声 的空间凝聚,但又可以是有声有色的时间延伸。
建筑成为一个重要的 审美对象,首先是因为它凝聚着人类物质生产的巨大劳动,是人类自 觉改造客观世界的直接成果。
建筑虽然起源于防寒、祛暑、荫蔽、安全 等实用生活要求,但在建筑史上,人类为解决生活实用而付出的合作 劳动却远远不如对非实用的方面付出的多。
宫殿、庙宇、祭坛、陵墓、 教堂、纪念碑、园林等等,这些全部或基本上服务于精神生活的建筑, 其成就远远超过了住宅、作坊、堡寨等服务于物质生活的建筑。
建筑 形式、建筑风格的演变,往往是一代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最敏感的见证。
在西方,人们形象地称建筑是“石头写成的历史”。
目前对建筑美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甚至给建 筑美学下个定义也是困难的。
但是,把建筑作为一项艺术门类,从它 的艺术特征、它的艺术风格和它的形式美法则入手加以研究,无疑将 有助于探索更为深入广阔的课题,例如,建筑美感的组成因素,特别 是它的心理构成因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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