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公通字2014-13号.doc
内容介绍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12〕114号)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填补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空白,切实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消防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现就加强部分场所消防设计和安全防范提出若干要求。其中第一至十条适用于新建建筑(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第十一、十二条适用于已建建筑(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第十三条适用于展览建筑布展设计的消防监督管理。下载地址
进入下载页
文件大小
499.00KB
上传作者
hua071879
文件类型
.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