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晓帆)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和《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据悉,以上两个条例均是第二次审议稿,和第一次审议稿相比,进行了部分修改:《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吸取一些地方高层建筑火灾的教训,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则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表述。久久建筑网--中国建筑行业门户网站
电焊气焊作业人员要有资格证书久久建筑网--中国建筑行业门户网站
《四川省消防条例(修订)》的第二次审议稿中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当采取五项具体措施: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或配备防火负责人统一管理消防工作;在出入口、电梯口、防火门等醒目位置设置提示火灾危险性、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的明显标志和警示标语;设置安全疏散路线指导图;清除高层建筑周边、消防扑救场地上空妨碍登高消防车作业的建筑、设施、设备;需要暂时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应当采取有效替代措施并报告辖区公安消防机构。久久建筑网--中国建筑行业门户网站
对于高层建筑现场施工单位,条例也对其应当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予以了明确规定。其中,“规范用火用电管理,临时用电设备和电线符合安全要求,进行电焊气焊等作业应当由经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按标准规范操作”,“施工暂设的安全网、围网、施工保温材料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等规定为本次新增加条款。此外,第二次审议稿在对高层建筑室内装修予以规范的同时,还规定“在建筑物外立面进行装修、装饰、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久久建筑网--中国建筑行业门户网站
县级以上政府应设城乡规划委员会久久建筑网--中国建筑行业门户网站
与第一次审议稿相比,《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的第二次审议稿增加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表述。“从我省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的实践来看,城乡规划委员会在提高城乡规划编制水平,加强城乡规划集中统一管理,建立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确保城乡规划依法、规范、有序实施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上述考虑,条例在表述设立城乡规划委员会时使用了“应当”两字,并对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职责进行了更加详细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