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工“思培居-芝华室”执行经理温昌元:芝华室从2000年动工开始,就因为开发商拖欠钱款,停停做做,做做停停。
武侯区浆洗街街道办事处促和办副主任林贞华:拖了7年时间,的确有点久。芝华室项目未能如期交房,是因为重庆康发将资金投入重庆一个项目,导致资金短缺。
重庆康发成都分公司总经理徐弢
不愿多解释,但称:“现在已经准备好了资金。”
□对业主自筹资金进场复工怎么看?
成都建工“思培居-芝华室”执行经理温昌元:业主想自行进场复工的想法太简单了。剩余的工程,至少需800万才做得完。业主想进场复工,首先得把这边的账算清楚,因为现在这里还是在建工地,开发商还欠钱,不管从行规还是法律上来说,都不能让业主擅自进场施工。
重庆康发成都分公司总经理徐弢:在开发商资金缺少的情况下,可以用这种方法,但不现实,业主各自的经济条件不一样。
武侯区浆洗街街道办事处促和办副主任林贞华:开发商与承建商双方还没有彻底决算。对于未交房这类合同违约,街办除了建议业主走司法途径外,还搭建平台,以单独约谈、双方协商等方式,以期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律师说法:
业主可以修但必须以开发商名义
律师蒲万纯表示,业主自发筹钱完成后续工程,在法律上的确没有依据,因为建设主体必须是开发商。但业主筹集到资金后,可以以开发商的名义完成后续工程,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前提是开发商必须配合,才能办到相关权证。
其次,按照合同法规定,承建商的确具有优先受偿权。在本案例中,承建商实际以“优先受偿”为由,要求先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以及相关损失,才撤离工地,这是不合法的,因为“优先受偿权”必须经过法院判决或仲裁机关仲裁才能享有,承建商不能以这种“私力救济”的方式主张。承建商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主张权利。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开发商缺少资金,业主自发筹钱后,以开发商名义完成后续工程,是完全可行的,和开发商有债务关系的原承建商,不能阻挠复工。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飞 实习生 关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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