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分承包选择控制.doc
内容介绍
租赁分承包选择控制
GFP6-8租赁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版本:1 第1页,共2页 租赁分承包方选择控制程序
1.目的 将公司物业的租赁工作委托给合格的代理公司代理租赁,保证公司物业租赁的收 益最大化。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出租物业。
3.引用文件 无。
4.定义 无。
5.职责 5.1总经理负责审批《代理租赁合同》; 5.2主管副总负责审核《代理租赁合同》; 5.3市场部经理负责组织对代理公司的评审,拟订《代理租赁合同》; 5.4总经办法律事务人员负责审核《代理租赁合同》; 6.资格与培训 执行本程序的相关人员,须具备房地产业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经过本公司房地产政 策、法规及基本营销策略的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7.程序 7.1市场部经理负责联系多家代理公司,共同参与代理竞争。
市场部经理应查验代理公司 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与法人代表身份证,并将上述证明文件复印留存。
7.2市场部经理组织对代理公司进行评审,评审的内容包括:公司规模、人员素质、代理业 绩、合作经历、代理费用、合作态度等。
评审后将初步意见提交主管副总审核后,交 总经理确定代理公司。
7.3市场部经理与代理公司就代理条件展开商谈,商谈的内容包括:代理期限、代理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租金水平、代理费水平与支付方法,推广费用及推广方式、违约责任 与处罚等。
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代理租赁合同》。
7.4《代理租赁合同》经总经办法律事务人员、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签定生效。
7.5除非发生重大变故,市场部经理每2年组织一次对代理公司的评审,确定是否重新进 行租赁委托。
7.6市场部经理应对评审过的代理公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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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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