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专项防突设计
214瓦斯抽采巷掘进工作面专项防突设计
第一节 地质概况
214瓦斯抽采巷(以下简称“214巷”)掘进工作面位于古拉本矿区立新井田14-15勘探线,井下标高为+1550m,地层走向由东北—西南向西北倾斜,煤层倾角52-60°,平均56°,为急倾斜煤层,平均厚度为3m,根据地质钻孔提供资料,该工作面地质构造简单,煤层总体呈单斜状。
1、瓦斯含量及赋存情况
214巷掘进工作面煤层绝对瓦斯涌出量约为2.65m3/t。
2、水文情况:本区没有永久性地表水流,地下水补给来源不足,含水层含水性小,工作面范围内松散含水层不会直接影响到巷道掘进,水文地质情况较为简单,富水性较弱,工作面上部含水层为贫水沙岩层,巷道局部可能有淋水现象,属煤层及顶板裂隙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顶板管理,按照设计坡度施工保障水沟畅通,做到“有掘必探、先探后掘、长探短掘、先治后采”防止透水事故发生。
3、煤层特征:煤厚、煤层结构、物理性质
①煤厚、煤层结构:本工作面岩二上
1煤层掘进,煤层结构简单,煤层倾角
为52-60°,平均56°,煤层厚度平均厚度为3m。
②物理性质:该煤层为黑色暗亮型,硬度F≈1.01。水分平均含量0.82%。灰分5.9%.含硫量0.20%.挥发分Vdaf为8.10%,发热量7900kcal/kg。
4、煤尘、自燃与地温
①煤尘爆炸性:经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本煤层鉴定:煤尘无爆炸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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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煤的自燃:经内蒙古安科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本煤层鉴定:煤层自燃倾向分类为Ⅲ级,不易自然。
第二节 巷道布置及支护情况
214巷道设计长240m,+1550水平沿二1上煤层布置,磁方位角44°38′50″,
沿煤层走向掘进,巷道掘进断面为半圆拱,掘进巷宽3.1m,巷高2.95m,墙高
1.4m,掘进断面8.08m2。支护方式:临时支护为锚杆+托盘支护,根据工作面顶板稳定情况紧挨工作面及时支护。永久支护为锚网支护,掘进过程中如遇特殊地带应采取特殊支护并制定专项措施。
附图一 214巷掘进工作面巷道布置图
第三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贯彻执行“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突出事故,根据《松树滩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报告》本区域煤层均按突出煤层管理。
1、区域防突出措施:
走向预抽钻孔:根据掘进工作面设计,在掘进过程前先对掘进工作面采取顺层长钻孔预抽掘进前方区域煤层瓦斯措施。在巷道迎头布置抽放钻场,每组钻场施工的抽放钻孔控制掘进前方80m,终孔长度为100m(每掘进80m为一循环)。每组钻场钻孔数6个(双排)、孔径96mm。。钻孔施工完后立即封孔连抽。
倾向预抽钻孔:沿煤层倾向布置双排钻孔,控制标高为45m、钻孔设计长度60m,施工倾角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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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放时间根据瓦斯抽放流量而定,由通防科测进行抽放参数测定,确保抽放有效。
附图二 214巷抽放钻孔布置图
2、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采取防突措施后,由通防科人员进行措施效果检验,效果检验方法为:钻屑解吸指标即钻孔钻屑量Smax和△h2指标法两项指标,测定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检验指标临界值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临界值指标,效果检验临界值见下表。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临界值
效果检验方法
(1)、在掘进工作面布置3个钻孔,孔径为42mm的措施效果检验孔,钻孔布置在煤层中部或软分层中,控制帮巷道轮廓线外4m;钻孔深为8~9m,
(2)、钻孔每打进1米测定一次钻屑量、每两米测定一次钻屑解吸指标△h2,测定深度为:2米、4米、6米、8米。根据每米的最大钻屑量S和钻屑解吸指标△h2确定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若有如任一钻孔有任一项指标超标,既视为措施无效(有突出危险),必须重新执行防突措施(执行排放孔措施),直至措施检验有效为止,无突出预兆;每循环保留不少于20米的抽放超前距,保留不少于5米的排放措施超前距,保留不少于2米的效果检验超前距,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掘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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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目前我矿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有:反向风门、远距离放炮、压风自救系统,隔离式自救器。
(1)、反向风门质量标准
在214巷距+1550运输石门20m处砌筑一组防突反向风门。
防突反向风门质量标准:风门前后5m范围内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无杂物、积水、淤泥。防突反向风门构筑两道,风门之间距离不得小于4m,每组风门必须联锁,确保其始终处于常闭状态。墙体可用砖、料石或混凝土砌筑,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0.5m。墙体平整(1m范围内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门框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厚度不得小于100mm。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与门扇接触严密。
风门可采用坚实的木质结构,包制铁皮,保证门扇平整不漏风,背面使用角铁、槽钢或规格为120mm×100mm的横梁加固,门扇厚度不小于60mm,风门能自动关闭。(七)通车风门必须设置底坎,门扇底端距离轨道面高度不得大于20mm,门扇下部设挡风帘,墙体的所有管孔必须用水泥沙浆封堵严实。通过每一道风门墙体的风筒,都必须设防止逆流装置(逆止阀),铁风筒铁板厚度3mm~5mm,逆止阀铁板厚度不小于5mm。
附图三 214巷通风系统图
(2)、远距离放炮
放炮掘进时,放炮地点设在214巷反向风门之外,放炮时,所有人员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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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至反向风门之外。214巷和212巷回风流中的电器设备必须停电,并作好撤人、停电、警戒工作。放炮时由瓦斯检查员关闭反向风门,放炮至少30min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经检查一切正常时方可进行正常工作。如因瞎炮或其它情况需进入检查时,要把放炮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扭接成短路状态,反向风门必须打开顶牢(正常工作时必须敞开)。
(3)、压风自救系统
①压风自救系统安设在井下压缩空气管路上。
②在距掘进工作面全风压回风口开始,每隔50m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自救袋不少于5个,迎头25~40m的巷道内安装一组压风自救系统,迎头压风自救袋个数不少于15个。
③压风自救系统可供掘进工作面施工人员使用,压缩空气供给量每人不得少于0.3m3/min,阀门离地面1.5m高。
④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首先检查压风自救系统情况是否达到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若压风管路无风或自救系统损坏,在恢复压风装置前严禁作业;放炮地点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袋。
(4)、隔离式自救器
进入该区的所有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以便发生事故时能够自救或互救。
第四节 施工管理
1、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29条规定,该区的所有作业人员在进入该区作业前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预防突出的基本知识,并学习本措施和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该巷道工作,该项工作由安检科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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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预兆:分为有声预兆和无声预兆。
有声预兆:地压活动剧烈,顶板来压,不断发生掉渣和片帮,支架断裂,煤层发生震动,煤炮声由远到近,由小到大,响声频繁等。
无声预兆:软分层变厚,瓦斯涌出量异常,CH4浓度忽大忽小,煤层层理紊乱,光泽暗淡,有构造带出现,打钻时严重顶钻、夹钻、喷孔等。
2、施工队必须按照生产技术科下达的措施施工,并接受有关职能部室的监督检查。
3、在掘进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风镐落煤。
4、施工队要保证施工质量,发现片帮冒顶要及时处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干标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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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突出预兆时,防突人员、队长及班组长,安全检查员,瓦检员有权停止工作并向调度汇报,必要时可以先撤人后汇报。
6、当掘进工作面靠近或处于地质构造破碎带,煤层厚度或煤层倾角急剧变化地带,应注意突出预兆及CH4变化情况,防突人员应加强煤体观测,加强防突措施,经检验达到预期效果,方可掘进。
7、施工排放钻孔和抽放钻孔,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8、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进入该区工作的施工队队长,班组长、机修工、电钳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带便携式CH4报警仪,随时注意CH4变化情况。
9、施工队必须在工作面压风管路上每隔50m设三通一个,在日常管理中要确保压风自救装置使用方便。
10、通风队要严格按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规定及时安装压风自救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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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通风管理
1、为了保证该工作面掘进时有足够的风量,该掘进工作面迎头的风筒口距掘进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m。
2、通防科负责修筑安装通风设施,保证该处反向风门灵活可靠,满足使用要求。
3、安监科必须配备瓦斯检查员负责该工作面的放炮管理及瓦斯检查工作,坚持“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严格执行瓦检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现场交接班,随时掌握CH4变化及突出预兆,发现异常立即撤人向调度汇报,只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准施工。
4、瓦斯检查员、安检员、通防科人员负责监督该工作面钻孔施工情况,掌握每个钻孔进尺,打钻过程中注意CH4变化情况,瓦斯浓度超过0.8%时,有权停止工作,并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然后汇报调度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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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放炮时,炮眼封泥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部分炮眼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6、做好局部通风管理,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严禁无风、微风造成CH4超限。
7、如因停电或其它原因,造成掘进巷道停风时,要挂上警示牌,制定瓦斯排放措施,进行CH4排放,只有当CH4浓度降到0.8%以下后,人员才能进入。
第六节 机电管理
1、机电科负责该区所有电器设备的检查。严禁使用性能失爆的电气设备,发现失爆必须停止施工立即处理,并对施工队有关人员及有关责任人按我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