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沟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第七部分)
10、分部工程验收机构构成:
分部工程验收由业主项目部会同监理单位组织组建验收机构,机构中须有公司代表、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参加,验收机构主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签证工作。验收机构暂定名“工程验收小组”。
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构成:
(1)、建设单位公司代表:根据公司安排确定人数;
(2)、建设单位项目部:项目经理、主管工程的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工程部主任、工程专责3—5人;
(3)、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标段监理工程师、测量试验监理工程师2—4人;
(4)、设计单位:地质设代、工程设代2—3人;
(5)、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等3—5人;
工程验收小组的常设机构:
(1)、橙子沟项目部工程部为本验收小组的常设办公室。
11、本工程验收小组为橙子沟工程建设项目的“分部工程验收”、“合同工程验收”、“零星及配套工程验收”、“特殊单元(区段)工程验收”、“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过程(竣工前)验收”、“单位工程预验收”、“阶段工程预验收”、“其它工程的验收”、“工程竣工前期准备工作验收”的机构。
12、分部工程验收的图纸、资料和成果是竣工验收资料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竣工验收标准制备(规范规定)。
13、在分部工程中所有单元工程没有全部完成的情况下,为了保证
工程验收的衔接性,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部工程中的单项工程验收,验收要求和程序可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的要求进行。